先锋评论 || @年轻干部要在四“纪”学习教育中“淬火成钢”

更新日期:2024年6月6    来源:四川先锋网

 

 

 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,是党员干部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重要手段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,在对标对表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:《条例》),自觉在“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”的四重境界中“淬火成钢”,不断提升自我,为实现集团远大战略目标贡献力量。

  学纪以正思,厚植信仰根基。“学然后知不足,教然后知困。”学习《条例》的过程,就是思想洗礼、灵魂触动的过程。纪律学习不只是记忆条款、背诵规则,更重要的是通过学习,深刻理解纪律背后蕴含的性质宗旨、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。从集团的发展历程来看,集团纪律始终是团结大家战胜一切艰难险阻、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法宝。广大年轻干部要通过对《条例》原文的反复研读,结合党史、党章深入理解,学习党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自觉对标对表,严把做事做人的标尺,坚定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。

  知纪以正见,强化思想定力。知是行之始。不明纪律,何谈遵守?知纪,意味着要深入理解纪律的内涵与外延,明确什么可为,什么不可为。《条例》的修订,是根据新时代集团的建设需要,对纪律要求的进一步明确和完善。对比新旧《条例》,纪律不是僵化的教条,而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演进的鲜活规范。广大年轻干部要知纪,深入把握纪律的精神实质,不仅要知其然,更要知其所以然,理解纪律背后的逻辑和深意。在实践中,要努力将纪律要求融入到工作决策和日常行为中,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,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,坚持正确的方向,不为噪音所扰,不为歪风所惑,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集团保持高度一致,确保执行纪律不走样、不变形。

  明纪以正身,严守行为边界。明纪,意味着纪律已经内化于心,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。《条例》对党员行为的具体要求,如同一面明镜,帮助广大党员在对照中发现自身的不足和差距,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自我完善。在工作和生活中,广大年轻干部要坚持自我净化、自我革新,自觉远离低级趣味,抵制歪风邪气,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做到慎独慎微慎初,确保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做到心中有纪、行有所止。要注重将纪律教育融入到团队管理中,通过集体学习、案例分析等形式,引导团队成员共同树立纪律意识,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。

  守纪以正行,激发担当精神。守纪,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,也是检验学习成果的试金石。纪律是红线,也是底线,守纪就是坚守底线思维,不越雷池半步。广大年轻干部要深刻地认识到,遵守纪律不是束缚手脚,而是保护干部,让干部在遵规守纪中行稳致远。守纪意味着在面对诱惑和挑战时,能够坚定立场,坚守原则,做到“不畏浮云遮望眼”,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定力,在利益诱惑面前不动摇。要将纪律视为行动的指南针,无论是在服务中心大局、立足本质工作、服务群众等方面,都能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、依纪而行,勇于担当,敢于作为,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的本色。(王耀)